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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医疗保障力度,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得到救治保障

潮州医保 2021-06-25


加大医疗保障力度,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得到救治保障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做好做实疫情防控阻击工作,我市将诊疗所需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起付线,并明确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及时向相关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周转金,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救治。同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和价格情况,全力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确诊、疑似患者合规救治费用纳入医保


疫情期间,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以卫健部门公布为准,下同),住院、门诊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开展“二次救助”,对贫困人员实施综合保障,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疫情期间,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住院、门诊均采取按项目付费。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简化备案流程,推广电话、微信、互联网等备案渠道,将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降到最低。同时,截至1月29日,我市向2家市级定点收治医院和3家县(区)发热门诊重点医院预拨医保周转金6202万元,向市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预拨疫情专项医保周转金150万元,两项合计6352万元,有效缓解医院垫付压力,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救治。


大部分防控药品供应正常



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价格的监测工作,及时预警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积极协调调配疫情防控急需用药,确保假日期间全市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正常交易和及时配送。目前,我市药店疫情防控药品均价格稳定,无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较热销,但库存充足;绝大部分防控药品供应正常。


(图片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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